一、主办单位: 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
赞助单位:(不分先后)
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
成都新浪钓具
二、承办单位:洪雅县渔乐圈渔具
三,比赛地点:洪雅县和平生态垂钓园
四、比赛时间:2014年3月9日
五、比赛项目;
1、手竿钓对象鱼3.6米(鲫鱼尾数计成绩)两场;每场70分钟。
2、手竿钓混养4.5米两场;每场70分钟。
六、 比赛规则:
1、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。
2、钓具自备,鱼护不得低于2米长,否则不予参赛。钓对象鱼竿长3.6米,钓混合鱼竿长4.5米(二者线长皆不可超过竿长0.3米)。可准备同规格的备用竿一支,但备用竿不得同时下水。
3、钓位一经确定,不得自行调换。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,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。比赛中欲离开钓位者,须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,并须及时归位。
4、限用无倒剌钩,钩数不得超过2枚。
5、本次比赛由四川金龙鱼饵有限公司提供公饵,除公布饵料,不得使用其他饵料及小药。
6、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,除钓钩外,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不准粘带饵料下水。
7、比赛开始与结束,均以信号发令为准。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起竿,不得再放鱼入护。
8、比赛一律自钓、自取、自存。
9、每局比赛结束后,由分区裁判带领统一换位。
10、在比赛途中参赛人因故不能继续比赛,不得由他人替代其继续比赛。
11、文明垂钓,不得有意锚鱼、挂鱼,比赛期间不得喧哗、互通信息,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须暂开为振动。
七、判罚条例
1、非比赛时间,有意使钓组入水者,罚3分。
2、不随组统一换位者,罚3分。
3、抛竿不正2次以上、对相邻钓位选手造成影响者,罚5分。
4、竿线不符规定者,罚3分,须更正合格后方可参赛。
5、赛中鱼获掉在护外,等到下尾鱼入护后再拣,罚5分。
6、赛中大声喧哗、互通信息者,罚3分。
7、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,罚5分。
8、向池中泼水、扔东西的选手,罚5分。
9、有意作弊、毁窝或做出其它干扰他人比赛行为者,取消本次比赛资格。
10、同裁判员争吵、扰乱赛场秩序者,取消其本次比赛资格。
八、记分方法
1、钓对象鱼比赛按尾数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,钓混合鱼比赛按重量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,以每人全部4场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。
2 、积分相同者,以单场最好名次靠前排例,在相同比总尾数;
3、鱼获为零者或因故弃权者,以最多一区的人数加1所得数字为其本场积分。
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:
第一名:奖现金1500元,特作鲤3.6m(价值1200元)、奖杯、证书
第二名:奖现金800元,天刚极2代4.5m(价值880)、奖杯、证书
第三名:奖现金300元,飞逊曼竞技钓箱1个(价值488元)、奖杯、证书
第四名:奖现金200元,钓鱼人特作浮标1套、证书
第五名:奖现金200元,钓鱼人特作浮标1套、证书
第六名:奖现金200元,钓鱼人特作浮标1套、证书
第七名:奖现金200元,金龙2.5米鱼护1个、证书
第八名:奖现金200元,金龙2.5米鱼护1个、证书
第九名:奖现金200元,金龙2.5米鱼护1个、证书
第十名-第十五名:奖现金100元,羽上A款线一盘、证书
十一、报名事宜
1、(竞技组)限报100人。报名费:100元/人,女钓手免报名费;(报名费含比赛当天午餐、矿泉水,其它费用自理)
2、报名点:
洪雅县渔乐圈渔具 地址:雅风小区大洗车场旁 联系电话,13550506245
4、报名截至日期:2014年3月7日18:00报名、咨询联系电话,13550506245.联系人:沈超。报名费请汇款,工商银行6222022313001444558:收款人:李茂琳;汇款后请短信确认。本次比赛报名收到汇款为准,报名后退赛不退还报名费
十二、为完善规程按中钓协规程执行,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免责声明:
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